根据福建江夏学院《关于制(修)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》(闽江夏〔2016〕30号)文件有关规定及校教务处《关于开展2017级创新创业奖励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》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审核,现对2017级丁倩倩等3位同学的创新创业奖励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。公示日期为2021年1月21日-28日,共7天,如有异议,请到会计学院办公室4A307反映,联系电话0591-23535068。
会计学院
2021年1月20日
会计学院- 附件2:福建江夏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分汇总.xls